學分抵修

  • 發布日期:115-06-10
  • 更新日期:115-07-08
  • 發布單位:語言學習與寫作中心
語言與溝通(陽明校區) 學分抵修/ 免修 /換修

** 有關學分抵修相關問題,請同學參閱「語言與溝通課程 學分抵修/免修/換修 問與答

適用辦法: 
112學年度(2023年)後入學之新生將適用各學年度入學辦法(112113114),111學年度前入學之新生則援用舊辦法(國立陽明大學學生修讀英文課程及抵免準則)。
因本中心人力有限,故收件時間為學期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10:00至14:00 (寒暑假若有申請需求,請至電本中心詢問)。

學分抵修/免修/換修 需具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111/112/ 113 學年度前申請英文學分抵修需具備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 英文成績正本(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 英文成績影本(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 英文學分抵修申請表(111 /112-113申請表,請自行列印申請表及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 赴交大校區共學學生可將申請資料(英文成績影本、英文學分抵修申請表及切結書)送至交大語言中心,交大語言中心會公文傳遞至陽明語寫中心繼續辦理。
** 語言與溝通課程總必修學分為6學分,111/112/113學年度入學生最多可抵修4學分英文課程,其餘2學分可修讀英語、第二外語或溝通課程(視當年開課狀況而定)。
** 申請資料送審至完成抵修作業約1 個月,請同學留意辦理時間。

轉學生申請英文(或第二外語)學分抵修需具備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 英文成績正本(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2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 英文(或第二外語)課程課綱(請務必提供,無課綱不受理申請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抵修學分申請表(請酌參範本,並請自行列印申請表及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 申請作業時間為3日(不含例假日),本中心不代送文件,請同學自行取回
** 轉學生申請者務必要把申請單送至註冊組,註冊組會協助同學抵修學分,學分才算抵修完成
   
114學年度後入學之新生持語言檢定證明可申請免修不授與學分數),免修申請需具備文件:
– 英文成績正本 (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 114年免修申請單 (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換修「英文課程」四學分申請需具備文件:
– 英文成績正本 (現場與影本核對後發還)
– 英文成績影本 (請自行影印1份,本中心不提供影印服務)
– 英文學分換修申請表(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於遞件時填妥資料)
 
抵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