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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務處

問答集Q&A

  • 尚未啟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NYCU)單一入口網帳號學生請依下方說明辦理:
    • 啟用NYCU入口網帳號分三個步驟
      • 確認身分
        • 陽明校區:非本國籍新生尚無居留證時,身分證/居留證欄位請輸入護照號碼。
        • 交大校區:非本國籍新生尚無居留證時,身分證/居留證欄位請輸入學號+生日最後一碼。
      • 申請NYCU Email帳號
        • 此帳號為Google Workspace帳號。
        • 帳號格式
          • 陽明校區舊生可選擇:[自設帳號.y]或[自設帳號.學院系級]
          • 交大校區舊生可選擇:[自設帳號.c]或[自設帳號.學院系級]
          • 110學年度新入學之學生,郵件帳號命名規則將一律採用[自設帳號.學院系級]
        • 設定Email備援信箱:申請帳號時請設定一個您慣用的信箱,做為NYCU Email密碼備援信箱,萬一您忘記Email密碼,可使用Google [忘記密碼]功能,從備援信箱取得驗證信,就可以重設密碼。
      • 設定入口網密碼
    • 注意事項
      • 設定Email密碼及portal密碼時,複雜度需符合8個字元以上,且需含有大寫英文字母、小寫英文字母、數字、符號(四選三)。
      • 請務必牢記您所設定的密碼
  • 忘記 Portal 密碼
    • 請執行 Portal 登入頁面的 「忘記密碼」,密碼重設信會寄到 nycu 信箱。
  • 忘記NYCU Email密碼
    • 請執行 Google 的 「忘記密碼」功能,重設信箱密碼的驗證碼會寄到你的密碼備援信箱。
當學年度入學新生因受下列原因未能依規定時間註冊入學者,得於開學前,檢具有關證明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一、

因重病須長期療養或復健時程,並持有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出具之證明者。

二、

因教育實習持有證明或服兵役持有入營服役通知書。

三、

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者,檢附醫院證明或戶籍謄本。

四、

因特殊事故不能按時入學經所屬教學單位簽請教務長核准者。

五、

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

保留入學資格以一年為限,法令另有規定者從之,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無須繳納任何費用。轉學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已申請保留入學學生若須辦理提前復學,請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
服役(請檢附徵集令影本或退伍令)、因懷孕、分娩,或是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以這些原因辦理休學的期間,是不會列入在累計休學年限內。 如因上述原因申請休學時,請檢附【不列計休學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休學申請表一併繳交至註冊組。
  • 若要更改姓名、性別、身份證字號、出生日期、戶籍地址或通訊地址等資料,請下載【學籍資料異動申請表】,填妥後請連同規定之證明文件依申請表說明辦理。
  • 若要更改英文姓名者,請自行至學籍成績管理系統更改。
  • 若要更改個人照片者,請將照片寄至註冊組信箱,由註冊組協助更換。(寄送後請確認註冊組承辦人員已收到您的來信)
    • 更換照片時,應符合下列規格說明:
      • 脫帽之證件照或大頭照。
      • 臉部正面朝向前(不可仰頭或低頭),眼睛直視鏡頭。
      • 照片背景為單一顏色(可以白色或藍色為主)。
      • 不接受生活照。
      • 檔案大於50kb。
學生如需辦理在學證明或註冊證明者,可依下方說明辦理。
  • 至線上系統申請:(為維護個人資料安全,使用校外網域者,請先下載VPN,VPN說明(學期初請完成學雜費繳交三日~五日後再至系統下載)
  • 至自動繳費機申請(申請後立即取件):
    • 放置地點及服務時間:
      • 交大校區:大禮堂或科學一館,週一至週五8:00-18:00,例假日除外。
      • 陽明校區:圖書館一樓大廳入口右側,以圖書館公告開館時間為準,週一至週五8:00-22:30,週六、週日9:00-17:00。行政大樓三樓,週一至週五8:00-17:00,例假日除外。
  • 至學籍文件申請系統申請:
    • 利用線上文件申請系統,人工製作完成後會通知取件或郵寄至指定地點。
    • 系統連結:學籍文件申請系統
  • 至註冊組申請:
    • 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面(正、反面需印製於同一面),連同正本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於影本上蓋印後即為在學證明)
  • 補/換卡申請 (僅供在學學生申請,休學學生請於復學後再申請補/換卡。) 學生證因遺失、故障等原因需申請補/換卡者,請依下列步驟申請:
    • 至【校園IC卡掛失系統 】線上辦理掛失作業。
    • 完成申請後,自行列印流程單。
    • 持流程單完成申請流程。(含至出納組或自動繳費機繳費。)
    • 辦理製發新卡:攜帶流程單(附收據)及身分證明文件至資訊中心辦理。
  • 路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校園IC卡掛失系統 / 掛失/補發/退款申請
  • 掛失/補發/退款時程:
    • 需等待悠遊卡公司的資料同步處理
      • 每日中午12:00前於系統送出之申請,當日中午13:30後即可製發新卡。
      • 每日中午12:00後於系統送出之申請,次日才可製發新卡。
  • 如需更換學生證之照片者,請將照片寄至註冊組信箱,由註冊組協助更換。(寄送後請確認註冊組承辦人員已收到您的來信)
    • 更換照片時,應符合下列規格說明:
      • 脫帽之證件照或大頭照。
      • 臉部正面朝向前(不可仰頭或低頭),眼睛直視鏡頭。
      • 照片背景為單一顏色(可以白色或藍色為主)。
      • 不接受生活照。
      • 檔案大於50kb。
  • 備註
    • 疫情期間,因應防疫措施二校區公文往返與傳遞時程略有調整,陽明校區學生領取新卡時間,請洽註冊組同仁詢問,謝謝。
    • 若您對於故障之卡片有爭議(外觀看起來無裂痕,且使用未超過2年),請於補發時主動告知承辦人員,並將故障卡繳回,本中心會定期將爭議卡片寄回悠遊卡公司檢測,檢測結果若為非人為故障,將會以退費方式退回您所繳交之補發費用。因辦理退費需附正式收據,若您對於卡片毀損有爭議,繳費時請直接至出納組開立正式收據,以便日後辦理退費事宜。
  • 申請說明:【申請者需於申請後七日內(含節假日)完成申請程序,逾期未完成者系統將自動取消該次申請。
    • 請至線上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學士班須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章(簽在休學申請書)或附同意書,同意書的格式不拘)。
    • 先到系(所)請導師(或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簽註意見,再至各相關單位辦理離校手續。
    • 送回註冊組交由承辦人員辦理。
  • 路徑:
  • 學雜費退費說明:
    • 開始上課日(含當日)前完成休學申請者免繳費。
    • 次日起申請當學期之休學者,均須先完成註冊手續(含繳交學雜費)後才能辦理休學。
    • 開學後6週內辦理休學學雜(分)費退2/3,7~12週內退1/3,超過12週不退費。
    • 合於退費者,完成休學手續後攜帶休學證明書,至『出納組』辦理退費。可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資料交由委託人代為辦理。
  • 休學最多休學2學年(4個學期),休學的期間,不算入修業年限內。
  • 各學制修業年限說明如下:
    • 學士班的修業年限,醫學系一O二學年度前入學及醫師科學家組為7學年(含實習);醫學系、牙醫學系、藥學系、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授予物理治療學士學位者為6學年(含實習),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授予理學學士學位者及其餘各系(學位學程)學士班修業年限均為4學年。
    • 碩士班學生最多唸4學年,在職生可延長修業年限1年。
    • 碩士在職專班最多唸5學年。
    • 博士班學生最多唸7學年,在職生可延長修業年限2年。
  • 學期期間均可辦理,每學期需在學校行事曆所訂之學期考試開始日前完成申請手續,惟碩、博士班研究所已修滿應修學分,得在當學期結束前(第一學期:1月31日;第二學期:7月31日)完成辦理。
  • 休學以一學期為單位,可一次辦理一學期 、二學期、三學期或四學期。(第一學期:8月1日~1月31日;第二學期:2月1日~7月31日)
  • 休學累計以二學年(4學期)為原則。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後,酌予延長休學期限,至多以二學年為限。
  • 【復學申請】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休學期滿自動復學,不需另外提出,學生僅需於當學期規定之期間依指定方式繳交學雜費即可,若需續休者,請重新申請。休學未期滿,擬提前復學者,須於開學前提出提前復學申請。
  • 為免影響個人註冊繳費時程、選課權益,請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提前復學,以利資料處理。
  • 休學期限屆滿逾期未復學,亦未經核准延長休學者,依規定,應令退學。
  • 路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線上學籍異動申請 (未啟用單一入口網者,請先依啟用說明啟用後再申請)
  • 服役(請檢附徵集令影本或退伍令)、因懷孕、分娩,或是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以這些原因辦理休學的期間,是不會列入在累計休學年限內。
  • 如因上述原因申請休學時,請檢附【不列計休學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休學申請表一併繳交至註冊組。
學生有下列情況的時候,可以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 學士班學生未能修滿該學系、雙主修、輔系、跨域學程、教育學程應修課程學分者,至多得延長二年。修讀雙主修經延長二年屆滿,已修滿本學系而未修滿加修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再延長至多一年。
  • 學士班學生已修滿畢業學分經本校選派至境外大學交換,得於修業年限屆滿前,經選派單位審核通過者,得延長至多一年。
  • 學士班學生經本校選派至境外大學修讀雙聯學位,於修業年限修滿本校應修學分,但未完成境外大學學業者,經其所屬教學單位同意後,得延長至多二年。
  • 修讀醫師科研學程學生出國進修碩博士,除得比照第一款延長修業期限二年外,經其所屬教學單位簽請教務長同意後,得再延長修業期限二至四年(其中修讀碩士以二年為限、逕修讀博士以四年為限、先修讀碩士續修讀博士者合計亦不得超過四年)。
  • 研究生修讀雙主修,經其所屬教學單位會議通過及教務長同意後,得延長修業年限一年。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安置就學之學生修讀學士學位,其延長之期限合計不得超過四年。
  • 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教務長同意後得延長之,期限依個案情況核定。
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者,第一學期應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提出,第二學期應於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提出。
降級轉系學生,其在二學系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轉入學系之最高修業期限併計。 
  • 申請說明:
    • 請至線上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
    • 先經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後,送加修學系(所、學位學程)審查。
    • 審查完成送回註冊組交由承辦人員辦理登錄。
  • 路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線上學籍異動申請
  • 申請資格:學士班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加退選截止前;研究生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
  • 申請結果查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成績/成績管理/學程紀錄
  • 申請說明:
    • 請至線上系統申請並列印申請表。
    • 先經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後,送加修學系(所、學位學程)審查。
    • 審查完成送回註冊組交由承辦人員辦理登錄。
  • 路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線上學籍異動申請
  • 放棄申請結果查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成績/成績管理/學程紀錄
  • 若已修習雙主修及格科目,經加修學系審查達輔系應修科目及學分資格,仍需填寫放棄雙主修申請表,得准核給輔系資格。未依規定修畢加修系所課程,其已修及格之加修系所科目是否採計為主學系選修學分,由主學系認定。
台聯大系統轉校暨校內轉系申請每學年辦理一次。
  • 辦理時間:依臺灣聯合大學系統(UST)公告時間辦理。(約於六月中旬至八月辦理,詳細時間請依當學年公告時間為主。)
  • 學生每次申請至多得申請三個學系(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及校內轉系共同計算)。
如需辦理申請學生,可至本校註冊組網站/最新消息 查看當學年度轉系規定。 110學年度【校內轉系暨台聯大轉校】申請資訊已公告於最新消息。(將於111年6月13日開放申請。)
  • 申請資格:
    • 研究所學生修業滿一學期以上,經原系所同意後,即可申請轉出。
    • 轉入名額及申請時間等相關規定請依申請轉入單位規定辦理。(轉所要於次學期生效者,請於行事曆規定期限前送註冊組辦理。)
  • 申請說明:
    • 申請者請至學籍成績管理系統辦理申請事宜。
    • 至所屬教學單位領取紙本申請表簽名後並完成後續審查流程。
    • 依審查流程完成審查後,繳交至註冊組辦理。
  • 申請路徑: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學籍/線上學籍異動
  • 申請時間及審查日程,請向擬轉入單位詢問。
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填妥申請表後,依各系規定時間內辦理。第一學期最遲應於七月三十一日前第二學期最遲應於一月二十日前,向擬就讀之教學單位繳交規定之文件。各教學單位於接受申請後,應依據前條所訂標準審查,其方式由各教學單位訂定。 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得於每學期結束前檢具申請表,申請轉回碩士班就讀,經修讀博士班之同意,原就讀碩士班所屬教學單位相關會議審查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轉回原教學單位繼續修讀碩士學位或申請轉入相關教學單位修讀碩士學位。
  • 本校可提供之成績單種類如下:
    • 學期成績單
      • 中文學期成績單
    • 中文學期成績單
      • 中文歷年成績單
      • 中文歷年成績單 (含精確排名)
      • 中文歷年成績單 (含百分比區間排名【附該班百分比區段對應之學業平均成績分布圖】,分前5%、5~10%、10~25%、25~50%、50%後。)(申請方式請見備註說明。)
      • 英文歷年成績單
      • 英文歷年成績單 (含精確排名)
      • 英文歷年成績單 (含百分比區間排名【附該班百分比區段對應之學業平均成績分布圖】,分前5%、5~10%、10~25%、25~50%、50%後。)(申請方式請見備註說明。)
  • 學生學業成績評量方式規定如下:
    • 一一O學年度起修業第一學期之學生或復學生皆以等第績分平均計算。
    • 原國立陽明大學一O四學年度起修業第一學期之學生或復學生皆以等第績分平均計算。
    • 原國立陽明大學一O三學年度以前及原國立交通大學一O九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學業成績採百分制,教師採等第給分時,由系統依本校成績作業要點附表一轉換成百分制成績。
備註:

一、

本校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排名分為學期成績排名、歷年成績排名及畢業成績排名。每學期成績排名,於次學期上課開始日起二週內排定。

二、

本校研究生因修課差異性大,不予排名。因此不予提供各類含精確排名成績單或含百分比區間排名成績單。

三、

歷年成績單 (含百分比區間排名【附該班百分比區段對應之學業平均成績分布圖】,分前5%、5~10%、10~25%、25~50%、50%後。)僅提供109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後在學學士班學生申請。
  • 需申請成績單學生可依下列方式說明辦理申請:
    • 至自動繳費機申請後立即取件
      • 自動繳費機地點:
        • 陽明校區:行政大樓三樓川堂 服務時間:8:00~17:00,例假日除外
        • 交大校區:資訊技術服務中心或科學一館 服務時間:8:00~17:00,例假日除外
        • 於民國101年前入學陽明大學者及於民國98年前畢業於交通大學者,不適用此方式。
    • 線上系統申請
      • 利用線上系統進行申請並完成匯款繳費,人工製作完成後會以E-mail通知取件或郵寄至指定地址。
      • 申請項目:各類中、英文成績單;中、英文在學證明;中、英文學位證明書。
      • 適用對象: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在學學生。
        • 原入學國立交通大學學生。
        • 於100學年度(100年8月)(含)以後入學國立陽明大學學生。
      • ​​​​​​​系統連結:學籍成績文件申請系統
      • 如有系統登入問題,煩請與本校資訊技術服務中心聯繫。陽明校區聯絡電話:(02)2826-7000 分機123;交大校區聯絡電話:03-5712121 分機31888
  • 注意事項
    • 歷年成績單 (含百分比區間排名【附該班百分比區段對應之學業平均成績分布圖】,分前5%、5~10%、10~25%、25~50%、50%後。)僅提供109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後在學學士班學生申請。
    • 【民國101年以前畢業於陽明大學】及【民國98年以前畢業於交通大學】且未曾申請英文成績單校友,申請英文成績單需五個工作日。
    • 於100學年度(100年8月)之前入學陽明大學學生,如要申請其餘證明文件,請使用郵件方式郵寄填妥之申請表、郵局匯票及足郵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進行申請。(匯票抬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403專戶,抬頭有誤者,恕無法受理申請案件。)
  • 在校學生可於學籍成績管理系統內查詢各個學期修讀課程成績及百分比區間排名。
  • 路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成績/成績管理/學生成績瀏覽
  • 當學期成績單自行下載、列印(如需歷年成績證明者,請至自動繳費機或註冊組申請。)
    • 在學學生成績到齊如需當學期成績單,可自行至學籍成績管理系統下載使用。(成績通知單列印僅提供當學期成績,上學期成績可下載至5/31,下學期成績可下載至12/31,若無成績表示該課程尚未打成績。)(已有註冊組章戳)
    • 當學期成績單下載路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成績/成績管理/成績通知單
  • 申請說明:
    • 請依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修讀科目、選別等資料填具【抵修學分申請表】或【免修學分申請表】。
    • 檢附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及申請單,先經【開課單位】及【所屬系所】審查。已取得學位以同等學力報考學生,需另填【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未取得學位學生,需另檢附原校肄業相關證明文件,始可辦理抵修申請。)
    • 送註冊組檢核及登錄。
  • 永久課號查詢:請至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課程時間表 查詢。
  • 抵修及免修之定義:
    • 抵修(給予學分):經審核准予抵修之科目,可免修所申請之學科且該學科學分數計入畢業學分數。
    • 免修(不給予學分):經審核准予免修之科目,可免修所申請之學科,惟學生須改修其他學科,以符合規定之畢業課程學分數。
  • 抵修及免修結果查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單一入口網/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成績/成績管理/抵免學分瀏覽
  • 學士班學生:
    • 本校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排名分為學期成績排名、歷年成績排名及畢業成績排名。
    • 學生成績排名說明:
      • 學期成績排名(不含暑修成績):依據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進行排名。惟當學期修讀學分低於九學分者,當學期不排名。
      • 歷年成績排名:依據學生所有修課成績平均進行排名。
      • 畢業成績排名:依據畢業成績進行排名。第一學期畢業生將延後與同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生一同排名。
    • 每學期成績排名,將於次學期上課開始日起二周內排定。
  • 研究所學生:
    • 因修課差異性大,本校研究所學生學業成績,不予排名。
教師應於當學期行事曆公告之成績繳交期限前將學期成績登錄至學籍成績管理系統,並送註冊組。 凡課程因故無法於期限內登錄成績,教師應於期限前經授課單位主管、所屬院長、教務長核可後方可申請延期登分。申請核可教師需另自行周知學生,並至遲於次學期開始上課日前完成成績登分。
  • 如學生對於成績有疑義時,應先向授課教師進行確認。經確認需修正者,如成績狀態為【公告中】,授課教師可自行至學籍成績管理系統自行更正;如成績狀態為【已送註冊組】教師得視情形向註冊組提出學期成績更正申請。
  • 成績更正案至遲應於次學期本校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一週內完成更正程序。
  • 成績更正案之程序全部完成時,若已逾學士班排名作業時間,不再重新排名,以免損及其他學生之權益。
  • 自110學年度下學期起,本校學生之學雜費及學分費繳交皆使用本校【學雜費系統】下載繳費單並自行列印,再持繳費單至各繳費管道完成繳費作業。
  • 進入方式:
    • 請同學進入【單一入口網頁】點選【學雜費系統】。路徑:單一入口網頁/陽明交通大學/學雜費系統。
    • 直接點選【學雜費系統】連結。
  • 學生學雜費、學分費繳費期限請依本校出納組每學期公告內容為主。
  • 本校出納組聯絡人及連絡電話:
    • 出納一組(陽明校區):李秀美小姐;聯絡電話:02-28267000#62080
    • 出納二組(交大校區):賴巧惠小姐;聯絡電話:03-5131425
  • 陽明校區學生因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雜費繳費單下載由原【第e學雜費】改為【學雜費系統】。
    因此如需110學年度第1學期(含)以前之繳費證明,可至【第e學雜費】下載、列印。
依本校學則第十一條規定:學生每學期註冊日期及應繳各項費用之徵收標準,於當學期開始前公告之。 各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可於本校註冊組網頁/學雜費專區 查詢。
  • 具當學期註冊資格的學生應於當學期行事曆所訂定之上課開始日後三天內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費後始完成註冊程序。
  • 如因故無法依限繳費者,至遲應於上課開始後二週內檢具延遲繳費申請表經指導教授(或導師)、學生所屬教學單位主管、境外生並經國際事務處審查同意後,送教務處核定與登錄。
學士班符合下列標準的同學,可以申請提前一學期或提前一學年畢業。

一、

修滿應修科目與學分數,且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GPA 3.0 以上或總成績名次在該系(組/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二、

各學期操行成績及格。

三、

有實習年限者,已完成實習,成績及格。 入學後經提高編級至三年級(含)以上之學生,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的同學,應於欲提前畢業之當學期加退選結束一周後至學期結束前(1/31 或 7/31)提出申請,經所屬學系初審及註冊組複審符合提前畢業標準後,報請教務長核定,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學位證書正本】至註冊組辦理。
    • 註冊組承辦人依申請人需要份數協助影印證書影本。(學生無需自行影印)
    • 註冊組承辦人員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註冊組章戳。
  • 申請費用及繳費方式:
    • 申請中文學位證書或英文學位證書影本用印每份10元。
      • 持申請表至出納組繳費。
      • 至註冊組或自動繳費機繳費。(交大校區適用)
  • 辦理地點:
    • 陽明校區:行政大樓三樓 教務處註冊組(11221 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 交大校區:科學1館1樓 教務處註冊組(30010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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