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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務處

最新消息

  • 更新日期:111-07-26
  • 發布單位:實習組
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111年7月26日
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契約有效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825元(一年期),未滿一年期者,依金管會之年繳短期費率表換算投保保費。

契約保險包含:傷害保險(失能或死亡):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及傷害醫療(含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 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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