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公告】110學年「第二專長總整課程」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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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旨

為鼓勵開設跨域學程的教學單位,於其執行的跨域模組課程中,開授(或調整現有課程)得以檢視學生達成第二專長核心能力程度之課程,以深化及展現跨域專長之能力,特制定本補助方案。

  • 實施對象

依據本校跨域學程實施辦法提出跨域學程之系所或學院,補助對象為開課單位或教師(擇一補助)。

  • 申請補助條件
    依目前現有模組課程,目前申請補助課程種類有二:
    1. 類型一:調整現有跨域模組課程的進階專業科目內容,並具備下列要件
      1. 明確設定學生修習該跨域學程應達成的核心能力。
      2. 提供符合該跨域學程核心能力的課程目標與各項教學活動。
      3. 採實作教學以協助學生進入實際場域,以解決真實問題的目的。
    2. 類型二:重新規劃並開設一門課程為第二專長總整課程,科目名稱為第二專長專案/實作課程,且於111-2學期前開授。課程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1. 明確設定學生修習該跨域學程應達成的核心能力。
      2. 提供符合該跨域學程核心能力的課程目標與各項教學活動。
      3. 採實作教學以協助學生進入實際場域,以解決真實問題的目的。
      4. 學生學習成果應有專題實作產出,例如跨域學程專題、專案作業或專案研究、實作成品、或期末競賽等。
      5. 運用適切評分方式(例如rubrics),協助學生瞭解自己達成核心能力之程度。
    3. 每一跨域模組得申請1門課程補助,故請以跨域學程為單位提出申請;若學程有分不同專業領域者(以教學發展中心公布110學年跨域學程實施要點及必修科目表資料為主),則不受申請案件限制,每一專業領域得申請一門,並請加註哪個專業領域。
  • 經費補助及使用
    • 類型一:補助金額至多20,000元/門。
    • 類型二:補助金額至多150,000元/門。
      補助經費僅限課程教學使用及課程助教費(主要工作為協助教師發展課程核心能力的達成指標與評量、協助教師進行新型態的學生評分)等經常門支出。此外,當學期/年度已獲教育部另案補助之課程,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經費。
  •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五),依申請類型備妥下列指定資料並核章後,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科學一館122室,吳婉萍小姐),或掃描成電子檔寄至wanping@nycu.edu.tw
    申請表下載連結:https://reurl.cc/ZjQ9NV
類型一補助所需之申請資料類型二補助所需之申請資料
1.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第二專長總整課程」申請表(類型一)
2.課程大綱修訂後或擬修訂的跨域學程必修科目表(申請補助之課程須於必修科目表備註「本課程為第二專長總整課程」)
3.系上學生核心能力(如申請單位為獨立研究所或學院可免附)
1.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第二專長總整課程」申請表(類型二)
2.課程大綱修訂後或擬修訂的跨域學程必修科目表(申請補助之課程須於必修科目表備註「本課程為第二專長總整課程」)
3.系上學生核心能力(如申請單位為獨立研究所可免附)
4.跨域學程核心能力設定及指標
5.課程Rubrics評分表

※建構Rubrics的網路資源參考:
https://www.rcampus.com/indexrubric.cfm
https://www.teach-nology.com/web_tools/rubrics/

  • 作業程序及審查標準
    • 作業程序
      由本中心籌組審查委員會。通過審查之課程,應於公告後二十日內依委員意見進行課程計畫之修訂。
      通過審查之課程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包含課程名稱、授課教師及開課資訊等。
    • 審查標準
      1.歷年的跨入修習的學生人數。
      2.課程內容完整性:課程內容能展現跨域學程訂定之核心能力。
      3.課程執行可行性:課程設計以實作教學為主,且規劃之實際場域與經費編列具合理性,並能確實運用適切評量方式以達成預期成效。
      4.對評量機制(Rubrics)有初步的條件規劃,得以評估學生整體學習成效。
      申請課程類型一補助者,僅需符合審查標準1、2即可。
  • 聯絡資訊:教學發展中心吳婉萍,分機50143,E-MAIL:wanping@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