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教師發展各教學方法之創新性、實用性、完整性、啟發性,並提升學生學習具體成效者, 可依本辦法申請教學課程獎勵!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月7月4日(星期一)止
申請條件: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開設具學分的正式課程,且課程曾獲相關研究計畫補助、本校激勵型教學課程補助或由學院推薦之特色課程。
申請文件:申請書及課程成果報告(含相關佐證資料)
獎勵:獲獎課程將頒發獎狀及獎金,每門課程至多5點(點數折合率依當年度經費狀況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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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本校教師發展各教學方法之創新性、實用性、完整性、啟發性,並提升學生學習具體成效者, 可依本辦法申請教學課程獎勵!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月7月4日(星期一)止
申請條件: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開設具學分的正式課程,且課程曾獲相關研究計畫補助、本校激勵型教學課程補助或由學院推薦之特色課程。
申請文件:申請書及課程成果報告(含相關佐證資料)
獎勵:獲獎課程將頒發獎狀及獎金,每門課程至多5點(點數折合率依當年度經費狀況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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