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公布110年度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及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 110年1月27日

衛福部食藥署公布110年度暑期實習生實習名額及受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要點各1份,於4月底前受理申請。

受理實習學生,以大學院校研修藥學、化粧品 、食品科學、醫療器材、檢驗或公共衛生相關系之學生為限。

實習期間不提供薪資,實習生之膳宿、交通及相關文具等由實習學生自理。

有意申請學生應於4月20日前備妥資料表、保密切結書及歷年成績表等相關資料送系辦公室,彙整填製實習學生名冊及實習保證書函送食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