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期成績登分說明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期成績登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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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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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說明:
- 系統預設為等第制評分方式,老師如以百分輸入,請先將評分方式改為百分法,系統會將其百分成績依照【等第與百分對照表】換算為等第成績並儲存,性質特殊之科目,得採「通過\不通過」之考評方式。
- 凡課程因「實驗未完成」、「專題未完成」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未能於繳交成績期限前評定成績者,未完成成績評定部份得以「I」(Incomplete)註記於成績欄。惟為求教學正常,不宜一課程多數同學成績均註記「I」。註記「I」之成績至遲仍需於次學期開學日前(9月8日)完成成績評定並登錄。
- 修讀跨學期之課程,若第二學期才提供成績者,其第一學期得以「Y」註記於成績欄。 成績註記「Y」之課程將不列入該學期平均成績、修課總學分、實得學分、及排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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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登分說明:
課程因故無法於期限內登錄成績,應填寫「教師申請學期成績延期登分申請表」於期限前經授課單位主管、所屬院長、教務長核可後方可申請延期登分。 申請核可教師需另自行周知學生,並至遲於次學期開始上課日前(9月8日)完成成績登分。逾期登錄成績亦未申請延期登分者,提至行政會議公布名單。 「教師申請學期成績延期登分申請表」可自行於註冊組網頁/各項申請表/行政人員專區下載使用。(https://aa.nycu.edu.tw/reg/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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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更改規定
成為正式成績後,教師不能更改,如欲更改成績請下載「更改學期成績表」以書面敘明原因提出申請,並依學生成績作業要點規定程序辦理更改。
更改學期成績表可於學籍成績系統下載或至註冊組網頁/各項申請表/行政人員專區下載。(https://aa.nycu.edu.tw/reg/regulation/)
教師更改學生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截止日為次學期行事曆「開始上課日」起一週內完成(1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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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登分說明請見附件【網路輸入成績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