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社群
- 更新日期:115-01-07
- 發布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中華民國114年12月
一、宗旨
為促進教師之專業交流與共同成長,教學發展中心(簡稱本中心)鼓勵教師自發組成教師社群,推動教學主題交流、跨領域研究發展及創新教學策略之運用,建構永續發展的教師專業成長機制,進而提升教學效能與促進教師自我成長。
二、實施方式
(一)、由本校專、兼任教師組成,並推舉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每位教師最多可加入三個社群,且僅能擔任一個社群之召集人。社群須至少三名教師組成,成員應涵蓋不同院系,經驗交流組則至少需四名成員。
(二)、為鼓勵教師成立聚焦新興議題之社群,其內容與目標包含數位教材開發、AI 輔助教學等新興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執行方法與經驗交流。此類社群得另行申請補助,最高新臺幣三萬元;其中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交流者,社群成員須至少一名教師申請或執行當年度計畫。
(三)、申請案之審查由教發中心統籌辦理,補助額度將依申請書規劃內容與預期成效作為審查依據,並於審查通過後通知核定金額。
(四)、各社群每月應至少舉辦一次活動,可自行商定活動時間及內容,形式不限。
(五)、本校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將不定期視主題邀請EMI教學組別進行雙語教學經驗分享會。
(六)、如因故未能執行之社群,請於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提出「中止執行申請書」。
(七)、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者,其召集人與小組成員次年度不得申請本案補助。
三、申請日期
(二)、為鼓勵教師成立聚焦新興議題之社群,其內容與目標包含數位教材開發、AI 輔助教學等新興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或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執行方法與經驗交流。此類社群得另行申請補助,最高新臺幣三萬元;其中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交流者,社群成員須至少一名教師申請或執行當年度計畫。
(三)、申請案之審查由教發中心統籌辦理,補助額度將依申請書規劃內容與預期成效作為審查依據,並於審查通過後通知核定金額。
(四)、各社群每月應至少舉辦一次活動,可自行商定活動時間及內容,形式不限。
(五)、本校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將不定期視主題邀請EMI教學組別進行雙語教學經驗分享會。
(六)、如因故未能執行之社群,請於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提出「中止執行申請書」。
(七)、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者,其召集人與小組成員次年度不得申請本案補助。
即日起至115年1月21日止,請將申請書以電子檔或紙本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
光復校區:林惟晨小姐 carollin@nycu.edu.tw
陽明校區:郭穎頻小姐 ypkuo5@nycu.edu.tw
四、申請類別
光復校區:林惟晨小姐 carollin@nycu.edu.tw
陽明校區:郭穎頻小姐 ypkuo5@nycu.edu.tw
(一)、經驗交流組:以切磋教學經驗、增進教學知能為主。
1.由本校專、兼任教師至少四人組成,教師成員應包含不同院、系所成員。
2.可採讀書會、教學研討或教學觀摩等方式進行。
3.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仟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2.可採讀書會、教學研討或教學觀摩等方式進行。
3.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仟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二)、跨域研發組:引進產業的觀點、結合業界知識與技能,發展新興研究主題。
1.由本校專、兼任教師至少三人組成,教師成員應包含不同院、系所成員。
2.內容應明訂跨領域研發主題、目的及預定成效,依該研發主題進行活動,例如研究計畫合作申請、研發創作過程與實行、議題討論與專業對話、成果撰寫與發表等。
3.若為延續型計畫案執行中者,同題目不得申請此類補助。
4.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四萬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2.內容應明訂跨領域研發主題、目的及預定成效,依該研發主題進行活動,例如研究計畫合作申請、研發創作過程與實行、議題討論與專業對話、成果撰寫與發表等。
3.若為延續型計畫案執行中者,同題目不得申請此類補助。
4.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四萬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三)、創新教學組:以創新教學策略、開發新課程、並研擬具體課程內容與教材者。
1.由本校專、兼任教師至少三人組成,教師成員應包含不同院、系所成員。
2. 內容需具備創新課程規劃、教學方法、評量工具發展、教材開發或大學社會責任導入教學…等。
3.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4.本組成果績優者,本中心將協助開課並申請本校共授課程或總整課程補助。
2. 內容需具備創新課程規劃、教學方法、評量工具發展、教材開發或大學社會責任導入教學…等。
3.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4.本組成果績優者,本中心將協助開課並申請本校共授課程或總整課程補助。
(四)、EMI教學組:以英語教學經驗交流、增進英語教學能量。
1.由本校專、兼任教師至少三人組成,教師成員應包含不同院、系所成員。
2.可採前述(一)至(三)組等方式進行。
3.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4.本校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將不定期視主題邀請各組別進行雙語教學經驗分享會。
5.承辦人:EMI課程教學與學習中心 黃昇華小姐 indyeel@nycu.edu.tw
五、補助經費
2.可採前述(一)至(三)組等方式進行。
3.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
4.本校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將不定期視主題邀請各組別進行雙語教學經驗分享會。
5.承辦人:EMI課程教學與學習中心 黃昇華小姐 indyeel@nycu.edu.tw
(一)、教師社群補助以業務費為限,得支用於講座鐘點費(含補充保險)、講師交通及誤餐費、工讀費、教材材料費、印刷費、書籍費等,詳見附件一「補助計畫使用基準表」。
(二)、每一社群應依核定金額據實支用並完成核銷,各項經費之使用須符合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並依本校主計室相關規定與程序辦理。
(三)、EMI教學組補助由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發放。
六、成果及經費核銷
(二)、每一社群應依核定金額據實支用並完成核銷,各項經費之使用須符合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並依本校主計室相關規定與程序辦理。
(三)、EMI教學組補助由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發放。
(一)、若該月需核銷,相關文件請於次月10日前送出並會辦計畫主持人(教學發展中心或雙語教育與學習推動辦公室)用印,逾期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補助之經費須於115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單據核銷,若有特殊原因無法於限期內核銷請事先告知。
(二)、教師社群須繳交期中、期末報告(一年二次),並配合參加成果發表或社群交流等相關活動。成果發表、社群交流活動資訊將另行通知。
(二)、教師社群須繳交期中、期末報告(一年二次),並配合參加成果發表或社群交流等相關活動。成果發表、社群交流活動資訊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