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計畫
- 更新日期:114-01-10
- 發布單位:教學發展中心
前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以培育具有「知新致遠、崇實篤行、真知力行、仁心仁術」務實特質,並兼具科學與人文素養之國際化優秀人才為目標。 在教學及全人教育方面,期望以「培育跨領域領導人才」、「尖端研究及應用」為柱,以「國際化」、「校際合作」、「教研相長」為樑,來培養學生兼具基本人文素養與跨領域專業能力,強化學生對生命的關懷,及公民責任之養成。本校於辦學效能和品質堅持的基礎下,落實各項辦學業務的品質保證文化。
教育部在106年宣布一般校院與技專系所評鑑上,校院系所評鑑將朝停辦方向規劃,改由各校自行決定是否辦理及其辦理方式。本校林奇宏校長為堅持系所辦學品質,在112學年度第6次主管會報指示:因應深耕2.0計畫後續執行所需,將系所之品質保證機制視為剛性要求,因此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在職專班等教學單位均需自主評鑑(包含參加特定外部評鑑,如高等教育評鑑中心、TMAC、IEET、AACSB等)。此為規劃第四週期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機制之關鍵性決定,故本校刻正啟動第四週期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作業。
本校自辦品保計畫撰寫依據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大專校院自辦品質保證認定實施計畫」(113-118年度適用)格式,分別策訂展開三個階段的品質保證規劃,如圖所示,冀藉由本期系所自我品質保證與持續改善機制,將校、院及系所資源做最有效率的整合,突顯當代本校教學與研究創新和引領產業發展之特色,發現系所的優缺點及競爭優劣勢,作為持續改善精進的重要過程。
本校第四週期期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三階段


壹、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相關辦法
本計畫的實施對象為本校所有教學單位,並將自辦系所品保的相關規定,明訂於二個重要法規,包括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辦法、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細則,如下表。
本校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相關辦法

貳、自辦品保指導委員會之組織與運作
為推動系所辦理品質保證工作,本校分別設立校級及院級指導委員會二個層級,委員任期為三年,由具高等教育辦學經驗,或熟悉高等教育教學單位品保機制,且曾任大學校長、副校長、一級主管或相當職務者;或者為熟悉高等教育且具專業聲望之業界代表擔任之(詳細規範訂於本校「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辦法」第4條)。
本校自辦品保指導委員會之組織架構依「以學院為統籌核心進行各項品質保證的規劃與檢核」之規定設有校級及院級兩層,如下圖。
指導委員會任務與組成

依據本期系所品質保證機制實施計畫之推動時程,擬於114年8月31日前完成「校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聘任,並召開會議,邀請校級指導委員給予指導,並行監督之責。
參、訪視委員遴聘與研習
系所辦理品質保證之實地訪評時,學院須籌組「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鑑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院內每受評系所應有三位委員進行實地訪評為原則,負責檢閱全院所轄系所之自辦品保報告及執行實地訪評工作等事宜(詳細規範訂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辦法」第6條)。
本期系所實地訪評的「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委員應全數由校外人士擔任,其為具高等教育教學經驗之教師與專業領域之產業界專家。評鑑委員之組成以「專業同儕」為原則(教授級或具有五年以上資歷之副教授,並為與該系所專業領域相關之教師),任期為二年,另外針對系所發展特色,得視需要聘請專業領域之業界代表組成的產業界專家(與系所專業領域相關公司之執行長或負責人)參與。評鑑委員推選或推舉時,將審慎考量其對大學院系所品質保證與自我評鑑任務與目的之瞭解。
此外,本校於本期自辦品保實施階段開始前三個月內將提供「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委員手冊以增加知能,並邀請全校評鑑委員參與線上說明會,除講習評鑑相關專業知能(如評鑑倫理、學生學習成效)外,並告知本校教育願景與使命、自我品質保證的主軸與項目、時程與任務、及評鑑認可程序與結果評定等,以使評鑑委員充分瞭解本校自辦品質保證的任務與目的。另為確保整個實地訪評過程之客觀性與公平性,每位評鑑委員於接受評鑑邀請時,必須同時簽署評鑑委員之評鑑倫理與利益迴避同意書。
肆、自辦品保項目與指標
本期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的項目上,延續上一週期本校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的概念,在確保系所提供學生一個優質學習環境的基礎上,並且同時回應本校校長治校新藍圖、各學院學院白皮書成果、和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實施計畫(112-114年)核心指標檢核,予以調整、新增幾項檢核重點,藉由持續性、同步學術專業特色前進之自我準備、發掘、執行、改善的工作,協助各院系所建立其特色。
新一週期之系所自辦品質保證重視教學與學習、研究與產學合作、國際化、成效與改善機制。本校注重各院系所教學與研究之特色發展,因此將系所「特色發展」明訂於自我品質保證的第一個項目中,各系所應在本項目中明確說明其既定之教育與發展特色內涵,而師資專業則融入項目第二項第一個基本效標「教師專業在教學、服務評量的表現,及教師支持系統之完整性。」
本期項目共有七項,分述如下:
- 特色發展:著重系所使命、願景和專業聲望,且專業領域發展方向符合當代領域發展趨勢符合。
- 教育目標、課程和教學:著重教育目標之課程結構及學分配置的比例,且課程內容與授課設計之更新能夠與時俱進。另外亦強調教師專業在教學、服務評量的表現。
- 學生和學習資源:從各系所的招生策略、入學後學生的就學管理、學生課業學習及其校園學習和生活等輔導作法的妥適性規劃與實施。
- 學術研究:學系在學術成就、研究成果與產學合作的表現,以及參與大型研究計畫的成效,帶動提升教研能量、發揮國際學術競爭力。
- 產學合作:教師產學合作與系所與社會參與之表現。
- 國際化:國際化為本校重要發展目標,系所與國外教學研究單位、公司、機關的合作與交流成果,展現與世界接軌的有效策略。
- 辦學成效與持續改善機制:掌握學生的學習表現優異,並能掌握畢業生的意見,且能透過自我品質保證過程找出待改善之處,持續進行改善機制的規劃。
本期系所自主辦理品質保證的項目及檢核重點

上述七個項目相關資料之獲得乃採用多種方法進行蒐集,如透過「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獲得本校學生與教職員等相關資料;透過課程期末問卷的學生意見調查及修課成果以評量學生學習成效及滿意度;透過學生入學、修課、畢業等資料以了解本校教育目標、課程、教學、學習資源等項目之達成;透過人事室、研發處、國際處的系統進行教師資源、學術成果、國際化等資料蒐集。為確保上述各項資料的正確性,本校除了定期要求教學單位呈報與核對「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內容外,也將要求一級行政單位提出佐證資料。另外,本校校務大數據研究中心建置「校務研究數據視覺化系統」,供全校各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使用。目前系統內建置了三個對校內公開視覺化圖表及半公開之系統 ,含:世界大學排名、校務公開資料統計、永續發展指標。另亦有不提供直接登入的TABLEAU的資料庫,和校級或系所提案需求之分析報告與原始資料,作為撰寫評鑑報告使用。進行系所實地訪評時,評鑑委員也透過系所簡報、教學觀察、辦學資料檢閱、晤談教師/學生/行政人員/校友等方式,透過多元途徑進行多元資料之蒐集。
為強化系所能夠展現出符合新興科技、當代趨勢、國際接軌等與時俱進的表現,確保系所可以精準地呈現辦學績效,並能夠有效地掌握本期系所品質保證之正確精神,教務處預計於113學年度下學期舉辦「評鑑報告書的撰寫注意事項與技巧(暫定)」、114學年度上學期舉辦「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資料蒐集與成果展現(暫定)」。另外,建議準備佐證資料可做為系所進行實地評鑑作業準備之參考。惟系所仍可依其學院和本系發展定位與其特色之運作模式,增加基本/進階效標或佐證資料,新增之效標應符合學院各項規定。
伍、自辦品質保證流程
一、本期自辦系所品質保證的三個階段
本校自主辦理品質保證主要工作包含「規劃準備與缺失自我發掘和改善」、「自我評鑑實施」及「改進與追蹤考核」三個階段,各階段的任務及必須注意的實施細則,將於以下分段說明。本時程在未來實施時,具有彈性調整空間,全校性之實施時程調整職權在「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學院以下所轄之系、所、學程及專班各項作業時程調整之職權在「院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
(一)規劃準備與缺失自我發掘和改善階段
此階段從113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聚焦於各系所成立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負責執行其單位自辦品保工作,並且進行缺失自我發掘與改善之事項。
- 各系所應成立自我品質保證工作小組,負責規劃與執行其單位自我品質保證工作,並且進行缺失自我發掘與改善之事項。
- 學院應成立院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全院所轄系所品質保證業務之協調及推動,及負責實地訪評事宜之督導、追蹤考核與總結。
- 學院應成立院級系所自我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以指導與監督該院下轄各系所之自我品質保證相關事宜。
- 校級工作小組於辦理系所品質保證期間,在學校網站設立「系所品保專區」。
- 由校級工作小組討論決議確認「暫緩評鑑」、「免評鑑」之教學單位清單。
- 教學單位提出「合併評鑑」之申請至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會議審核。
- 學院依據自我特色與發展目標,完備學院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辦法與執行機制,學院辦法必須呈校級工作小組報告,確認無誤後,據以實施。另,如系所自辦品保的機制與學院有差異時,須自訂辦法,並呈院級與校級工作小組核備。
- 準備自我品質保證所需進行之資料調查與分析,據以進行缺失自我發掘與改善機制。
- 校務大數據研究中心協助提供校庫資料作為撰寫自辦品保報告書使用。
- 成立「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並規劃進行線上全校評鑑委員知能講習。
本階段辦理「免評鑑」、「暫緩評鑑」及「合併評鑑」之申請條件

(二)自我評鑑實施階段
此階段從115年8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強調實地考評時間須於學期期間舉辦,由學院擇訂一天進行院內所轄系所實地訪評作業。
- 完成「自辦品保報告書」:報告書以50頁為限,每增加一個系所合併評鑑,至多增加20頁。須呈院級和校級之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核備。
- 院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以學院規模規劃全學院、合併評鑑或分組進行為期一至二天之實地訪評。惟,實地訪評作法的相關規劃,各項條件仍應符合本校辦法與計畫之規定。
- 「自辦品保報告書」須於接受實地訪評一個月前寄予評鑑委員,並將請評鑑委員將數據類別之待釐清問題,於評鑑實地訪評日三天前提供,讓受評單位可提早準備回應之資料。
- 受評單位召開自辦品保結果檢討會議,針對各項評鑑意見進行充分討論與研擬改善規劃。過程中得邀請相關專業教師與業界代表加入,以協助擬定持續改善計畫,確保建議可行。
- 完成「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系所之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呈報學院,學院彙整其所屬系所之報告書,呈「院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核可後,送「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彙整。
- 「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彙整全校系所之自辦品保結果後,呈報「校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審視和指導。
- 依高教評鑑中心規定繳交之校級和系級資料,由校院系品質保證工作小組合力完成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撰寫,送高教評鑑中心自辦品保認定委員會進行審議。
(三)改進與追蹤考核階段
此階段從116年2月1日至117年9月31日,系所完成本期自我品質保證工作,校級工作小組應於117年9月31日前提報「實際完成辦理系所品質保證清冊」及自辦品保結果至教育部,呈報教育部本校本期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的結果,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要點」規定完成經費補助之申請。
- 各系所在完成實地訪評後,須對每一品質保證的項目中,訪評委員所提出待改善的建議做出改進之執行成效追蹤。若屬短期內無法改善之項目,應擬定持續改善之機制與規劃。
- 各系所完成「自我持續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報告」,若於實地訪評過程,發現有待釐清之資料或內容,應於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中澄清、詳細敘述。
- 各系所完備「自辦品保報告書」、「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及「自我持續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報告」等本期自我品質保證的資料,即完成本期之系所自我品質保證工作。
- 系所之實地訪評的資料呈報學院。學院彙整其所屬之系所資料後,呈院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核可後,送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核備與追蹤。
- 呈報教育部本校本期各級教學單位的自我品質保證結果,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要點」規定完成經費補助之申請。
- 將本期教學單位受評結果公告於教務處及自我品質保證專區之網頁,公告內容包含各系所實地訪評的「審定結果」與「評鑑總結」之評語。
二、自辦品保實地訪評重點規定
(一)「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委員遴選
系所實地訪評是整個系所自我品質保證之核心,旨在藉由專業同儕之審視,發掘問題,提供改善之建議,以供系所進行持續教學品質之改善。為瞭解各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的過程客觀性與結果的信效度,最佳方法就是全部由校外專業同儕所組成的委員會,透過資料審查與實地訪評時,提供審查意見與改善建議以供系所各項教學相關工作之持續改善。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之委員組成,應全部來自於校外之專業同儕,評鑑委員會委員組成辦法,請參閱本計畫「訪視委員遴聘與研習」章節。
(二)實地訪評報告書的撰寫原則與規定
自辦品保報告書以提供111學年度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之間各項資料為主,各系所應根據校務整體發展計畫與其院系所發展策略之規劃,撰寫各項自我品質保證項目之檢核重點,建議每一項目就「現況描述」、「特色」、「問題與困難」、「改善策略」精要撰寫之,應避免作文式之贅文,盡可能利用量化的數據或質性文字的描述,並在結合核心能力、特色突顯、確保學生學習成效、持續自我改善成效及未來改善規劃等架構下,在每一個自我品質保證項目與檢核重點上進行陳述。其次,為協助評鑑委員對系所之瞭解,各受評單位應於報告書中,盡量提供相關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之數據,包含校 14、校 15、教 1、研 2 、研 4、學 1、學 8等數據,或提供能彰顯辦學成效的數據資料,使委員能在實地訪評時對系所辦學現況做出客觀、可信及公平之判斷。
為力求各系所之自辦品保報告內容,可確實達到突顯特色與問題,以及務實之自我改善成效與規劃,每一份系所之自辦品保報告書內容以50頁為限。申請「系所合併評鑑」受評單位,每增加一個系所合併評鑑,至多增加20頁為原則。報告書內文統一以固定行高22 pt、14號標楷體撰寫、每行約30個字;另外,必要之佐證資料則不限格式與頁數。由學院統一彙集系所自辦品保報告書後,於所規範時間送至校級工作小組。各教學單位應繳交符合規定格式之「自辦品保報告書」與「佐證資料」兩個電子檔案外,並須同時繳交2份紙本自辦品保報告書(無須繳交佐證資料之書面資料)。至於各系所實地訪評時,所須遞交給「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之資料,則由院級工作小組負責統籌。
(三)實地訪評的執行配合事項
實地訪評時,本校院級工作小組將籌組「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以認證團的方式運作,在符合相關法規、院級指導委員會決議的評鑑委員人數及運作方式下,以同一天完成全院所轄系所之實地訪評為原則。依教務處執行上一週期自辦品保之經驗,本校學院所轄教學單位參與本週期的教學單位規模差異甚大,包含有:一院一所、一院多所、一院一系多所、一院多系多所等類型。惟,實地訪評作法的相關規劃,各項條件仍應符合相關規定,教務處視實際執行狀況與學院各工作小組調整,確保委員在充足時間充分瞭解各受評單位的辦學品質。
「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委員依據負責之受評單位各自分組,所有委員得於行前會議、午餐休息、宣讀審定結果等時段進行意見交流。惟申請合併評鑑之系所,得共同組成同一小組。實地訪評應至少包括以下行程:受評單位簡報、資料檢閱、場地與設備檢視、相關人員(教師、行政人員及學生代表)晤談,以及受評單位對訪評委員提問之釐清說明等。實地訪評當天應先提供評鑑委員訪評流程、設置專用辦公室(含設備,如電腦、印表機等),以利委員進行資料檢閱、處理訪評相關事宜。另設獨立簡報室讓受評單位進行簡報。校級或院級工作小組應共同指派至少二名經本校自辦品保實地訪評工作講習兩次以上之「評鑑事務協助工作人員」隨行,協助評鑑委員繕打與整理評鑑意見,以完成受評單位的實地訪評。建議實地訪評結束前,評鑑委員針對有疑慮之效標成果,隨時提出待釐清問題清單,並請系所主管統一提出說明。每位評鑑委員須完成各項評鑑項目之參考效標的評分,並簽選評鑑結果,最後於評鑑審定結果與評鑑意見表上簽名,於訪評當天完成整個實地訪評工作。評鑑委員若未能於當天完成細部之個人評鑑意見,可在訪評三天內郵遞或e-mail回覆實地訪評之評鑑事務,並由工作人員彙整所有評鑑資料後,送請評鑑委員會召集人做最後確認。
各教學單位在實施自辦品保之後,所有評鑑委員之訪評意見與改善建議應於其單位召開自辦品保結果檢討會議(或融入教學單位之院系所務會議中進行),針對各項評鑑意見進行充分討論與研擬改善規劃,完備其「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由學院彙整其所屬教學單位之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呈「院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核可後送校級工作小組。校級工作小組彙整全校系所之實地訪評之結果後,呈報「校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審視和指導。
(四)實地訪評結果認可程序與結果評定
本期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的設計採認可制精神,實地訪評結果分為「優」、「良」、「待改進」及「未通過」等四種認可結果。另,如有新設立的教學單位參與本週期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地訪評結果分為「優」和「良」等兩種認可結果。無論是否合併評鑑,單一系、研究所、學程或專班都應有其獨立的評鑑結果。惟,學系包含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者,可視為一獨立之評鑑單位,研究所、學程或專班同時含碩士班與博士班者,可視為一獨立之受評單位。系所收到實地訪評之審核結果,得以在所規範時間內檢附資料向「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進行申復。申復以更改評鑑結果為目的,若為問題之釐清,於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中澄清、敘述即可。合併評鑑之教學單位,其申復申請應以獨立之受評單位各自行之。
陸、自辦品質保證支持系統
一、成立負責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的指導、執行、評鑑組織
本校組成校級和院級的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以指導與監督全校和各院的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相關事宜。另,成立校、院、系三級的系所自我品質保證工作小組,由學校一級行政及教學各單位主管集組成校級工作小組,以便於各項自我品質保證事務之執行協調與整合,負責執行與協調全校品質保證與實地評鑑業務之規劃和推動,完善與修改本校自我品質保證的法規與辦法之修訂;由學院籌組系所主管及助理成立院級工作小組,執行本期以學院為統籌中心的自我品質保證各項行政工作;各系召集各項委員會召集人及教師組成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另,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亦於會議中決議通過,本期系所進行品質保證等評鑑事務的規劃與推動,由教務處指派專人協助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辦理,請教務處依據時程表與實況,協助系所完成各項實地訪評與後續改善的準備。

為協助各教學單位有效執行上述各階段之自我品質保證等評鑑重要任務,本校「校級系所品質保證工作小組」將定期舉辦校內工作人員研習會、交流會、說明會等活動。目前已在2024年3月27日於行政會議對校內行政與教學單位主管初步說明學校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的規劃,並且同會議通過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辦法,辦法中明訂委請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認可,並且取得全校主管之共識支持,同年9月11日召開第四週期系所品質保證的院助理交流會,教務處與學院助理以非正式的討論形式,蒐集學院助理對於第四週期系所品質保證的行政執行想法,並由科技法律學院和資訊學院院助理分享過去執行「以學院為統籌核心」的經驗,同年11月25日和27日舉辦自辦系所品質保證說明會。前面四場說明會旨在對全校系所主管、參與教師、助理說明本校系所自我品質保證機制之規畫內容與重要時程,並藉此回答系所之疑問與蒐集各方意見。此外,本校未來兩年將針對評鑑知能與倫理、學生學習成效或辦學成效、準備實地訪評資料的經驗分享等相關議題,邀請校內外專家進行演講,以利學校在推動系所品質保證時,同時增強學校人員的積極辦學文化。並於本校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的實施計畫書通過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的機制審查之後,暫定於教務會議對著全校主管報告確定的品保實施方式。
三、平台與經費的支持
本校為支持實地訪評工作之進行,除研擬自我品質保證校內人員相關研習機制之外,另已建構許多支持系統,其中包含各項資料庫(校務資料庫、校友資料庫等)、系統(課務管理系統、期中預警系統、全人教育系統、研發指標系統、教學品質管理系統、行政品質改善意見調查系統等)、以及平台(e3數位學習平台、學生e-Portfolio等)等,便利各單位資料蒐集,以更完善進行本校品質保證作業。
本期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部分,教務處規劃「e3數位學習平台」,指派專責人員管理,供全校行政主管、助理及主責自我品保業務的教師,透過系統得知最新消息與重要規定,並於此系統進行各資料回報與繳交的檢核,供系所及相關行政人員自行檢核其執行成效。
另,經費支援部分,為能確保各教學單位實施自我品質保證的經費來源,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與校務基金亦支持教學單位自辦品保的初步經費規劃,並據以作為本校教學品質保證與改善的依循。所有經費規劃與核銷將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113.10.15)規定辦理。
柒、自辦品保結果公布與運用
一、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評鑑審定結果之公布
院級合併評鑑委員會的每個委員須依據系所自辦品保報告書、實地訪評結果的表現,於訪評結束後提出「訪評意見報告書及改善建議表」,而各受評單位的委員,須共同討論本校「系所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與評鑑意見表」,提供召集人正式公開各受評單位之評鑑總評報告,並依四種審定結果(優、良、待改進、未通過)給予評定建議,同時敘明評鑑總結與綜合意見。另,新設立教學單位實地訪評結果為分為「優」和「良」等兩種認可結果,新設立教學單位如有申請檢核重點在實地訪評結束3年後再由評鑑委員書審者,在相關文件上,於該項目備註「無須勾選,將於實地訪評結束後3年進行書面審查」,必須由3位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後方得延續其認定通過效期。依據本校「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實施細則」第三條第三項第四款規定:系所自辦品質保證之結果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認定後一週內公告之,內容包括評鑑「審定結果」與「評鑑總結」,將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系所品質保證專區、及更新學校「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首頁中「學校績效表現」之內容。
系所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認定標準

二、系所完成「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
無論實地訪評的評鑑認可結果為何,各系所皆須召開評鑑結果檢討會議,針對各項評鑑意見進行充分討論與研擬改善規劃。本項檢討會議得以專案召開之,或融入教學單位之院系所務會議中進行。評鑑認可結果為「待改進」與「未通過」之系所,其評鑑結果檢討會議應邀請其院級系所品質保證指導委員會委員參加。「未通過」之系所於實地訪評之評鑑結果檢討會議後,須繳交自我改善計畫書(應含改善期限與具體目標),並由所屬院級工作小組持續監督其改善成效。
受評單位彙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系所實地訪評之評鑑審定結果與評鑑意見表」,其針對實地訪評結果進行充分討論與研擬改善規劃之會議紀錄,以及「申復申請書」和其申復結果(無申復者免之),即完成「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系所之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呈報學院,學院彙整其所屬教學單位之自辦品保結果報告書後,呈院級指導委員會核可後,送校級工作小組彙整與檢討。校級工作小組根據全校整體辦學績效表現,持續改善各委員的意見,教務處將會視需要綜整各教學單位訪評委員所提供之發展方向與策略,將重要意見納入校務發展計畫之規劃參考。另,亦會呈請校級指導委員會審視與指導,並將各項確認資料送請高教評鑑中心認可。
捌、自辦品質保證改進機制
一、自辦品保結果運用以達到提升系所辦學品質為目的
受評單位須於實地訪評完成後,須持續定期繳交「自我持續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報告」。四種認可結果之處理方式與認定效期如下表所示。本校各級教學單位的「自我持續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報告」由校級工作小組(或由教務處提案至學校相關會議)彙整,呈報給本校行政會議審視,另針對全校系所評鑑結果與改善情況,由教務處討論,提修改校務中長程計畫之建議,作為未來調整及修正校務發展規劃之參酌。
實地訪評認可結果之後續(即本期系所自辦品質保證工作結束後)處理方式

二、指導委員與評鑑委員之意見調查
本校無論教育部是否實施校、院系所之自我品質保證工作,向來透過校院系級正式會議與行政單位的例行性檢討,歷來秉持嚴謹之自我執行與檢核機制。然,透過本計畫之提出,藉專家同儕指導與檢視以持續加強本校各教學單位之教學品質,確保學生學習成效。而持續改善與追蹤考核,不僅是本校本期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過程中的工作重點,更是在階段性實地訪評的工作完成後,各教學單位據以持續自我提升必要推動之教學任務。本校上一週期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的實施過程中,指導委員、評鑑委員及各級負責自我評鑑保證的行政人員,皆有充分良好的溝通實況。尤其問卷調查共發出208份回收202份,回收率為 97%委員肯定本校系所皆能提供高品質辦學資源,展現卓越的辦學績效。故本期維持上一週期的做法,以問卷調查與不定時溝通座談會凝聚校內同仁「品質保證」共識,積極回應各委員的意見回饋,確保執行過程中溝通無障礙。
結語
透過本校本期系所品質保證的執行,將能協助本校院、系、所、學程、專班等各層級教學單位精確掌握其在教育目標、課程與教學、師資與學習資源、學習成效、學術發展、產學合作與國際化、以及院、校務行政運作等各方面之表現良窳,進而提供未來繼續維持或改善之具體方向。綜言之,本校之系所自我品質保證的結果,將作為院、系、所發展與改進之依據,並供本校作為調整資源分配、校務推展之重要參考,而可預期本校實地訪評的實施將能大幅提升本校之辦學品質,並增進學生學習的環境品質與確保學生學習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