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學程
- 微學程選讀說明
- 修讀微學程不需事先申請。
- 依據微學程科目表於本校選課系統內選修,微學分課程請至ICT選課系統。
- 所修讀之微學程至少應有4學分課程為非本系所、雙主修、輔系、跨域學程及其他微學程所屬之課程。
- 經設置微學程之單位審查同意後,過往已修過學分予以追加採認。
- 符合微學程完修規定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微學程科目審查表(經微學程設置單位審查通過),向教學發展中心申請核發微學程完修證明;如欲申請校頒發之證書,請於畢業前依公告時間檢具完修證明、修業證書申請表向註冊組申請核發微學程修業證書。
- 不得因修讀微學程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 什麼是總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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